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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辞退且没有提前通知如何赔偿员工

2025-10-16 08: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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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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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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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辞退且未提前通知员工,用人单位一般需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以及代通知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代通知金通常是一个月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若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具体而言,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指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说明,若员工在该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其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正常的经济补偿应为3.5×5000 = 17500元。而由于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也就是17500×2 = 35000元。

关于未提前通知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无故辞退且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就需要支付这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代通知金的数额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综合来看,员工在遭遇无故辞退且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时,既可以获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又能得到代通知金。员工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的方式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无故辞退且没有提前通知如何赔偿员工(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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