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地工伤骨折与老总谈赔偿,需要做好证据收集,明确赔偿项目和标准,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合理合法的方式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证据收集是关键。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若没有劳动合同,其他工友的证人证言、工地的出入证等也能作为辅助证据。同时,要留存好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费票据等与工伤治疗相关的材料,这些材料是确定伤情和后续计算赔偿的重要依据。
了解赔偿项目和标准。一般来说,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骨折情况较为严重,影响劳动能力,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伤残等级,进而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例如,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受伤前的工资标准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则根据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月数计算。
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就可以与老总进行沟通协商。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以事实为依据,向老总说明工伤的情况以及依据法律应获得的赔偿。可以先提出一个合理的赔偿要求,并解释要求的依据。同时,表达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的意愿,避免情绪化的表达和过激的行为。
如果与老总协商不成,农民工也不要气馁。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农民工在工地遭遇工伤骨折,要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争取应得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