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工伤赔偿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如有需要)、确定赔偿项目与金额、协商或仲裁、获取赔偿这几个关键步骤。
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近亲属应在规定时间内,通常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事实清楚的在15日内作出。
一般因工死亡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如果涉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确定等情况,可能需要对相关亲属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然后确定赔偿项目与金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死亡工伤赔偿项目主要有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在确定赔偿后,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达成一致,用人单位按照协议支付赔偿款。若协商不成,近亲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仲裁委员会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裁决。
若用人单位按照仲裁裁决或者法院判决支付赔偿款,近亲属即可获取赔偿。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近亲属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整个死亡工伤赔偿流程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