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辞职赔偿所需时间并不固定,受多种因素影响,可能从几个月到数年不等。
工伤辞职赔偿涉及多个环节,不同环节的处理时间有所不同,整体时间受多种因素制约。
工伤认定阶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不过,如果遇到复杂情况,如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劳动能力鉴定阶段。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一般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赔偿协商与仲裁、诉讼阶段。如果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就赔偿问题能够达成一致,赔偿款可能较快支付。但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工伤职工可能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一般在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6个月,简易程序为3个月,二审审理期限一般为3个月。
赔偿款的执行时间也不确定。如果用人单位主动履行赔偿义务,赔偿款能较快到账;若用人单位不履行,还需要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时间会受到用人单位财产状况等因素影响。所以,工伤辞职赔偿的时间跨度较大,可能从几个月到数年都有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