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用人单位缴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这一规定从法律层面确定了工伤保险缴费的主体是用人单位,体现了国家对职工权益的保护和对用人单位社会责任的要求。
用人单位缴费的意义:对于用人单位而言,缴纳工伤保险是其法定义务。通过缴纳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可以将工伤风险转移给工伤保险基金,当职工发生工伤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待遇,从而减轻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例如,若职工因工致残,可能需要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如果没有工伤保险,这些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这可能会给用人单位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
缴费的标准和方式: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不同,缴费费率也有所差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这既保障了职工在遭受工伤时能够获得及时的救助和补偿,也有利于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