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民法典,其中关于婚姻家庭的部分有了重大调整,其中一项就是离婚冷静期。这也意味着,原本可以当场拿到的离婚证,现在必须要等30天后才能领取。那么,遭遇此情此景的夫妻该怎么办呢?
一、冷静期内反悔的
冷静期内一方反悔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撤销后,离婚手续终止。撤销申请时,应当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一方不能到场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撤销申请书。如果另一方不同意撤销的,则不受此限制。
二、冷静期届满后反悔的
冷静期届满后,如果一方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有和好可能的,应当判决不准离婚。如果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当事人仍未和好的,30日后,一方当事人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冷静期的注意事项
1.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
2. 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应当冷静思考,是否坚持离婚。
3. 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可以随时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4.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夫妻双方如仍坚持离婚,应当再次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5. 离婚冷静期期间,夫妻双方应当妥善处理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
四、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因疫情防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不能在离婚冷静期内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离婚冷静期。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不知道如何处理,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欢迎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我们为你提供专业、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