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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请行政复议流程

2025-11-01 04: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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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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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请行政复议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理和决定四个阶段。申请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复议机关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理,最后作出复议决定。

申请阶段。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这里要注意申请期限,若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应向行政复议机关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复议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比如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等。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受理阶段。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会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决定受理;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会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于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审理阶段。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决定阶段。行政复议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根据不同情况,会作出维持、责令履行、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等复议决定。复议决定作出后,会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工伤申请行政复议流程(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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