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约定报酬,合同并不必然无效。一般情况下,该合同依然有效,劳动报酬可通过后续协商、参照集体合同规定、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等方式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报酬等条款,但这并不意味着缺少劳动报酬条款合同就无效。合同效力的认定:劳动合同的效力判定需依据《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了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未约定报酬并不在这些无效情形之列,所以通常不能仅因未约定报酬就认定合同无效。劳动报酬的确定:当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时,可依《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若有集体合同,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若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实际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大量案例表明,即使劳动合同未约定报酬,法院一般也会认定合同有效,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劳动报酬。例如,员工入职后按照公司安排正常工作,公司也接受了员工的劳动成果,双方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即使合同未明确报酬,员工仍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报酬标准可通过上述法律规定的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未约定报酬时,合同效力通常不受影响,劳动报酬可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