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摔骨折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算工伤;若是自己不慎摔倒骨折,通常不算工伤。
上班路上摔骨折不一定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属于工伤的情况
如果员工在上班路上是因为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比如被其他车辆碰撞导致摔骨折,并且能提供相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证明自己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因为这种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范围,保障了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因意外事故受到伤害时的合法权益。
2、不属于工伤的情况
若员工是自己不小心滑倒、绊倒等原因导致摔骨折,并非是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保险主要保障的是因工作原因或者在特定的意外事故中受到的伤害,自己不慎摔倒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上班路上因交通事故摔骨折要认定为工伤,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要确定事故是否属于交通事故范畴,其次要明确事故责任划分。
1、交通事故的界定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这里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比如员工在上班路上被汽车、电动车等碰撞导致摔骨折,属于交通事故。而且事故必须发生在“道路”上,这里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2、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
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划分。如果员工在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者无责任,那么可以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例如,在交通事故中,对方车辆违规行驶负主要责任,员工负次要责任,这种情况下员工摔骨折可以认定为工伤。
上班路上自己不慎摔骨折申请工伤,通常较难获得认定。但如果员工认为自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也可以按照一定流程申请。
1、申请流程
员工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员工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结果
由于自己不慎摔骨折一般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审核后,通常会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但如果员工有特殊情况,比如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等导致摔倒,并且能提供相关证据,也有可能获得不同的处理结果。
综上所述,上班路上摔骨折是否算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相关问题还包括上班路上遭遇其他意外情况是否算工伤、工伤认定申请被驳回后如何维权等。如果您在工伤认定等方面有法律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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