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中停工留薪是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重要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延长不超12个月。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该期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等。
工伤保险中关于停工留薪有着明确的规定。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
1、期限规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待遇规定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资收入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3、护理规定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需要支付相应的护理费。
工伤保险停工留薪期的确认流程有着严格的要求。
1、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3、确认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结合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按照《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认。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方法对于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至关重要。
1、正常计算
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这里的平均工资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例如,某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工资分别为3000元、3200元、3300元等,将这12个月的工资总和相加,再除以12,就得到了平均工资。
2、不足12个月的情况
如果工伤职工工作不足12个月的,则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职工只工作了6个月,就将这6个月的工资总和除以6得到平均工资。
3、新入职职工
对于新入职的职工,还没有工作满一个月就发生工伤的,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如果没有约定工资标准,则按照本单位同岗位的平均工资计算。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关于停工留薪在期限、待遇、确认流程以及工资计算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合法权益。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会遇到停工留薪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冲突、停工留薪期工资发放争议等问题。如果您在工伤保险停工留薪方面有任何法律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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