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和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在鉴定标准、鉴定机构、鉴定程序、适用范围和赔偿标准等方面存在区别。
鉴定标准不同。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适用《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该标准主要考虑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对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侧重于考虑伤害对劳动者工作能力的影响。而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此标准更注重损伤对人体正常生理功能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影响,涵盖的损伤类型和评定更为广泛,包括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多种原因导致的损伤。
鉴定机构不同。工伤的伤残鉴定通常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则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这些机构一般是独立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第三方鉴定单位。
鉴定程序不同。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待工伤认定后,才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一般是在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无需经过工伤认定等前置程序。
适用范围不同。工伤伤残鉴定适用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况。人身损害伤残鉴定适用于除工伤以外的其他各种人身损害案件,如交通事故、医疗损害、故意伤害等。
赔偿标准不同。基于工伤鉴定结果的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而人身损害赔偿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由侵权人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的计算方式和数额与工伤赔偿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1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4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