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内辞退员工,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在医疗期内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举例来说,若员工在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月工资为5000元,其应获得的经济补偿为3.5个月工资,即3.5×5000 = 17500元。由于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的赔偿金则为经济补偿的二倍,也就是17500×2 = 35000元。
若用人单位愿意与员工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就补偿金额等事项进行协商。但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期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以及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医疗期内辞退员工的补偿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给予相应的赔偿,员工也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