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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年假怎样算工资

2025-10-16 0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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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关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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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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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年假工资的计算,一般是职工在工伤期间正常享受停工留薪待遇,而年假工资按照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来计算,与停工留薪期工资不冲突。

需要明确工伤年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职工遭受工伤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关于年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如果职工在工伤期间还有未休的年假,那么其年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是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也就是说,职工休年假时,单位要按照其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来支付年假期间的工资。

例如,职工小李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每月工资为5000元,这期间他还有5天年假未休。之后他休了这5天年假,那么这5天的年假工资就按照他正常工作时每天的工资标准来计算。假设每月按21.75天工作日计算,小李每天工资约为229.89元(5000÷21.75),5天年假工资就是1149.45元。

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待遇和年假工资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障,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相应的工资。

工伤期间年假怎样算工资(0)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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