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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谁来给赔偿

2025-10-15 23:38:50  分类:工伤赔偿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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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责任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在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时,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若未缴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基本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工伤是谁来给赔偿

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要分情况来看。

1、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

当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赔偿责任由两部分主体承担。一方面,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一些项目,比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例如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2、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也全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全部的工伤赔偿责任,包括上述提到的所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和用人单位自身应承担的项目。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避免用人单位通过不缴纳保险来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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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纳工伤保险后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缴纳工伤保险后,工伤赔偿有一套既定的流程。

1、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相关标准对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作出等级鉴定。

3、赔偿支付

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及时支付给工伤职工。

三、未缴纳工伤保险工伤赔偿争议如何解决

当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而产生工伤赔偿争议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协商解决

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可以首先尝试自行协商,就赔偿的金额、支付方式等达成一致。这种方式比较灵活、快捷,能够避免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赔偿数额。

2、调解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组织会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履行。

3、仲裁解决

若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工伤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解决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诉讼是解决争议的最后一道防线,能够为工伤职工提供更权威的司法保障。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责任主体与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密切相关。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劳务派遣工伤赔偿责任如何划分、工伤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能否兼得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工伤赔偿方面遇到了难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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