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无合同老板又不管,劳动者可以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之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凭借相关结果要求老板支付工伤待遇,若老板拒绝,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收集证据至关重要。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以收集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银行转账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言等。这些证据能帮助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是后续维权的基础。
在收集好证据后,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老板不管,也就是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完成工伤认定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工伤赔偿标准的重要环节,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伤残情况,确定伤残等级。
拿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后,就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如果老板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强制老板承担应有的责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自己的诉求能够得到支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