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报工伤需要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其他证明材料等。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这是申报工伤的基础。有效的材料有劳动合同,它是最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关键信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也能作为重要证据,比如银行工资流水明细,上面会显示用人单位的转账记录和工资发放时间、金额等;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同样可以证明个人在该单位工作的事实,工作证上一般有个人信息和单位名称,考勤记录能体现出勤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表。这是申请工伤认定必须填写的表格,可在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官网下载或到其办公地点领取。表格中要详细填写个人信息、用人单位信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伤害程度等内容,填写时需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诊断证明要清晰记录受伤情况、诊断结果和治疗建议等内容,它是确定伤害程度和性质的重要依据。
其他证明材料。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等相关证明;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要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属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