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对于“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了“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关键要素。
所在单位支付工资的标准是按照职工工伤前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所获得的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停工留薪期工资由所在单位承担支付责任,以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