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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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发生精神疾病是否可以认定工伤事故

2025-10-06 20: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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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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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勤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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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发生精神疾病不一定能认定为工伤事故,需要看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

对于工作期间发生精神疾病,关键在于判断是否因工作原因导致。如果是由于工作压力、工作环境等工作因素直接导致精神疾病,且能提供充分的医学证明和相关证据,才有可能认定为工伤。比如长期从事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如警察长期处于危险和精神高度紧张的工作环境中,因执行任务受到严重精神刺激,进而患上精神疾病,在这种情况下,经过严格的认定程序,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但要是精神疾病是由职工自身的心理特质、生活中的其他非工作因素引发,即便在工作期间发病,通常也不能认定为工伤。例如,职工本身就有精神疾病的家族遗传史,在工作期间病情发作,而与工作本身并无直接关联,就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认定工作期间发生的精神疾病是否为工伤事故,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来综合判断。职工或其家属认为是工伤的,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

工作期间发生精神疾病是否可以认定工伤事故(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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