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给职工交养老保险,职工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
当企业不给职工交养老保险时,有多种途径可供投诉。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对于企业不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行为有监管和处罚的权力。职工可以前往该部门的办公地点,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反映情况。书面投诉时,要详细写明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以及自己的个人信息、在该企业的工作情况、未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段等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也是一个重要的投诉渠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职责之一就是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其中就包括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职工可以拨打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或者到其办公场所进行投诉。在投诉时,要提供能够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更好地开展调查工作。
申请劳动仲裁也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能够公正地处理劳动纠纷。在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说明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如果仲裁结果支持职工的诉求,而企业仍不履行的,职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职工在遇到企业不给交养老保险的情况时,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自己的养老保障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