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出结果后,执行时间取决于对方是否主动履行以及是否需要申请强制执行。若对方主动履行,在裁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就能执行;若需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在立案受理后的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劳动仲裁作出裁决后,首先看裁决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限。如果被申请人认可仲裁结果,愿意主动履行义务,那么会在裁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限内完成执行。比如裁决书要求被申请人在15日内支付劳动者工资,若被申请人积极配合,在这15日内就会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执行便顺利完成。
现实中存在部分被申请人不主动履行仲裁裁决的情况。这时,申请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人民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行工作。一般情况下,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执行完毕。但如果执行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比如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等,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执行期限。若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需要对仲裁裁决进行审查等复杂情形,执行时间也可能会相应延长。
在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如强制执行申请书、仲裁裁决书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等执行措施,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