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五天自动离职,用人单位扣工资需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单纯以旷工五天自动离职就扣几天工资不一定合法,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法律层面的规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只有在劳动者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才可以按照规定扣除一定比例工资。
关于旷工与自动离职。旷工是指劳动者未经请假擅自离岗的行为。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目前,法律上并没有“自动离职”的概念。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旷工达到一定天数,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规章制度的作用。如果用人单位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旷工的处罚措施,且该规章制度经过了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那么在劳动者旷工五天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但即便如此,扣除工资也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的上限。例如,若劳动者旷工五天并未给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单位直接扣除五天工资,这种做法可能就不合法。
劳动者的维权途径。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扣工资不合法,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扣工资需有合法依据,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