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人员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般由与外包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外包公司支付。但如果用工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外包人员工伤,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
在劳务外包模式下,存在三方主体,即劳务外包公司、劳务外包人员和用工单位。劳务外包公司与劳务外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以从劳动关系角度来看,劳务外包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是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责任主体。
具体而言,劳务外包公司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保障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这是因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负有全面的劳动保障义务,包括在工伤期间支付工资等。
用工单位虽然与劳务外包人员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但如果其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过错,例如提供的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导致外包人员发生工伤,那么用工单位可能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这种责任通常是基于过错侵权责任,而非直接的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纠纷,劳务外包公司和用工单位通常会在劳务外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伤事故的处理和费用承担等相关事宜。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一般情况下劳务外包人员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由劳务外包公司支付,但用工单位可能因过错承担一定责任,具体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