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工伤认定的单位证明一般需要包含标题、正文、结尾三部分,要明确劳动者身份信息、工作情况、受伤情况及相关证明信息等内容。
标题部分,通常直接写“工伤认定单位证明”,让接收方一眼就能明确该证明的用途。
在正文部分,要写清楚劳动者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的工作岗位等。接着说明劳动者的工作情况,包括入职时间、工作内容等。详细描述受伤的情况是关键,要写明受伤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受伤的原因和经过。比如“[姓名]于[具体日期]在[工作地点],因[具体原因],导致[受伤部位]受伤”。还需说明单位对此次事件的了解情况,如“经单位了解核实,情况属实”。同时,要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等,可表述为“现场有[证人姓名]等同事目睹,附证人证言”。
结尾部分,要注明单位的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写上出具证明的具体日期。以下是一份示例:
《工伤认定单位证明》
兹证明[姓名],性别[X],身份证号:[具体号码],自[入职日期]起在我单位[工作岗位]工作。
[具体日期],[姓名]在[工作地点]进行[具体工作内容]时,因[具体原因],不慎导致[受伤部位]受伤。事故发生后,单位立即安排人员将其送往[救治医院名称]进行治疗。
经单位调查核实,以上情况属实。现场有[证人姓名1]、[证人姓名2]等同事目睹,附证人证言。
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出具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证明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并且要按照当地工伤认定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不同地区可能对证明的格式和内容有一些细微的差异,所以在撰写前可以先咨询当地的工伤认定机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