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有明确的界定。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计算二倍工资的起始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例如,劳动者在1月1日入职,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2月1日起,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直到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用工满一年。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当符合一定情形,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等,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就需要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时,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作的时间等。同时,要在仲裁时效内主张权利,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重要权益保障,劳动者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