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和离职哪个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离职通常是主动行为,在职业形象、后续求职、经济补偿等方面可能更有利;开除一般是被动行为,往往意味着违反规定或不能胜任工作,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但在某些情况下也能获得一定补偿。
首先来分析离职。离职一般是员工主动做出的选择。从职业形象上看,主动离职通常被视为员工对自身职业发展有清晰规划的表现。比如,员工为了追求更好的职业机会、更合适的工作环境而选择离职,这在新雇主眼中是积极的。在后续求职过程中,主动离职的员工在解释离职原因时会更有优势,能更从容地向新单位说明自己的职业规划和目标。并且,主动离职还能让员工有足够的时间做好工作交接,维护好与原单位的关系,原单位也可能会提供较好的推荐信,这对未来的职业发展有很大帮助。
然而,主动离职通常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员工以此为由提出离职,可获得经济补偿。
再看开除。开除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一般来说,开除会给员工的职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因为开除往往伴随着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情况。在后续求职时,新单位可能会对开除原因进行调查,这可能会增加求职的难度。
但开除也并非完全没有好处。如果用人单位开除员工的理由不充分,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通常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所以,当面临开除和离职的情况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以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