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有毒有害药品罪累犯的量刑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在销售有毒有害药品罪基础量刑上,累犯会从重处罚。基础量刑依据危害程度分三档,而累犯因其主观恶性和再犯可能性大,会在对应量刑幅度内从重。且量刑还会考量药品种类、数量、销售范围、造成后果等。
销售有毒有害药品罪累犯的量刑标准是在销售有毒有害药品罪的基础量刑之上从重处罚。
1、销售有毒有害药品罪基础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累犯从重处罚原则
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由于累犯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所以法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也就是说,对于销售有毒有害药品罪的累犯,会在上述对应量刑幅度内从重判处刑罚。比如,如果是一般的销售有毒有害药品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而累犯可能会在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这个区间内量刑。

销售有毒有害药品罪累犯量刑受多种因素影响。
1、药品本身因素
药品的种类、毒性程度、数量等都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如果销售的是毒性极强的药品,或者销售数量巨大,那么量刑会相对较重。例如,销售含有剧毒物质的假药,比销售一般毒性较低的假药量刑要重。
2、销售范围和对象
销售范围越广,涉及的人群越多,对社会的危害就越大,量刑也会相应提高。如果销售对象是儿童、孕妇等特殊群体,也会加重处罚。比如,向幼儿园销售有毒有害药品,其社会影响恶劣,量刑会更重。
3、造成的后果
是否对人体健康造成了实际损害以及损害的程度是重要的量刑因素。如果导致多人重伤、残疾甚至死亡,量刑会非常严重。相反,如果没有造成实际的健康损害,量刑可能相对较轻,但因为是累犯,依然会从重。
认定销售有毒有害药品罪累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1、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销售有毒有害药品罪本身是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销售的是有毒有害药品仍然进行销售。如果前罪和后罪中有一个是过失犯罪,就不构成累犯。比如,前罪是交通肇事罪(过失犯罪),后罪是销售有毒有害药品罪,就不能认定为累犯。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这意味着前罪的处罚和后罪可能面临的处罚都要达到有期徒刑的程度。如果前罪只是被判处拘役、管制等刑罚,就不符合累犯的条件。
3、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如果超过了五年,即使符合其他条件,也不构成累犯。例如,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六年后又犯销售有毒有害药品罪,就不能认定为累犯。
综上所述,销售有毒有害药品罪累犯的量刑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在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累犯以及合理量刑至关重要。如果你还想了解关于销售有毒有害药品罪累犯的自首情节如何量刑、销售有毒有害药品罪与其他类似罪名的区别等相关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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