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被辞退,劳动者应按公司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确认工资结算和补偿事宜,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有必要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当遇到试用期内被辞退的情况,需要按以下步骤处理。
工作交接:接到辞退通知后,要与公司安排的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整理好自己手头的工作资料,包括项目文档、客户信息、未完成的工作任务等。将这些资料清晰地移交给接手人员,并确保对方能够理解相关工作内容。同时,归还公司配备的办公用品,如电脑、手机、钥匙等,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工资结算: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要注意确认工资结算的金额和时间。明确自己试用期的工作天数、工资标准,计算出应得的工资。如果公司存在加班情况,还需核算加班工资。
经济补偿确认:如果公司辞退劳动者的理由不合法,比如以一些不合理的借口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通常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这是非常重要的文件。证明上应注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该证明可用于办理失业登记、社保转移等后续事宜。
劳动仲裁:如果劳动者认为公司的辞退行为不合理,与公司协商不成,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是一年)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以及公司的辞退行为存在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