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受伤住院老板不愿交钱,可通过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等途径解决,也可以寻求工会组织的帮助。
当在工地上受伤住院而老板不愿交钱时,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解决。
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寻求帮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受伤者可以前往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其反映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展开调查,若认定属于工伤,会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费用。例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督促其履行责任。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受伤者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申请仲裁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工友的证言等,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受伤的事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如果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受伤者对仲裁裁决不服,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后,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或者受伤者不愿意经过仲裁程序,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一旦判决生效,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受伤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还可以寻求工会组织的帮助。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调解,帮助受伤者争取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