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签合同,劳动者依然可以获得赔偿。首先要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要求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遭遇工伤,劳动者不必过于担忧,依然有途径获得应有的赔偿。
第一步是确认劳动关系。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需要收集其他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收集好这些证据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确认劳动关系。
第二步是申请工伤认定。在确认劳动关系后,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劳动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
第三步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赔偿项目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有所不同,一般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赔偿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时,只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依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应有的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