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辞职需提前告知相关方,按照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一般向派遣单位提出辞职申请,若在试用期提前3天,转正后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之后完成工作交接、归还物品等,最后由派遣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是与派遣单位建立的,所以辞职时主要是向派遣单位履行相应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如果处于试用期,根据法律要求,员工需要提前3天通知派遣单位。这3天的时间设定,是为了让派遣单位有一定的时间来安排后续事宜,比如与用工单位沟通人员替换等问题。通知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采用书面形式,例如提交辞职申请。
当员工已经转正,那么就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单位。书面通知的好处在于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员工已经按照规定履行了告知义务。在这30天内,员工应当继续在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能擅自离岗。
在提出辞职申请后,员工需要进行工作交接。这包括向同事或相关负责人交代清楚自己手头的工作进展、未完成的任务、重要资料和文件的存放位置等。工作交接的目的是确保用工单位的工作能够不受影响地继续进行。
同时,员工还需要归还从用工单位或派遣单位领取的办公用品、工作证件、钥匙等物品。在归还物品时,最好有相应的签收记录,以证明物品已经妥善归还。
派遣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员工可以凭借该证明去办理失业登记等相关事宜。劳务派遣辞职需要按照法定流程进行,以保障自身和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