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工伤赔偿的计算公式需根据不同赔偿项目确定。主要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本人工资×9 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 = 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月数;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金额 + 药品金额 + 住院服务费金额等。
在九级工伤赔偿中,不同的赔偿项目有着不同的计算公式,以下为具体介绍。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 9 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公式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本人工资×9 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这两项赔偿并没有统一的计算公式,要参照当地的具体规定来计算。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计算公式为停工留薪期工资 = 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月数。
四、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金额 + 药品金额 + 住院服务费金额。
五、其他费用
九级工伤赔偿可能还涉及到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这些费用各地也有不同的标准和计算方式。如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九级工伤赔偿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和不同项目,且要遵循当地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