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工伤认定后一般是有停工留薪期的。工伤认定是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确认,而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二者并不冲突,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若符合条件就可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做了工伤认定后通常是有停工留薪期的。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而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
1、停工留薪期的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以,只要职工被认定为工伤且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就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
2、停工留薪期的确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认定后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发放有明确的规定。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体现了对工伤职工的权益保障。
1、工资的构成
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所以,用人单位在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时,应按照职工受伤前的平均工资水平来发放,不能随意降低标准。
2、发放方式
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就要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不能拖欠。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后要享受停工留薪期,通常需要一些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是确认职工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的依据。
1、工伤认定决定书
这是最基本的证明材料,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有可能享受停工留薪期。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2、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可以证明职工的受伤情况以及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必要性。诊断证明应详细说明职工的病情、建议的休息时间等内容。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有需要)
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就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可以作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依据。
综上所述,做了工伤认定后一般是有停工留薪期的,同时对于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发放和证明材料都有相应的规定。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停工留薪期期限争议、工资计算标准争议等问题。如果您在工伤认定及停工留薪期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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