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时效计算分不同情况。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同样是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起算。工伤赔偿的仲裁时效则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强调了职工一方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也是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开始计算,并且要在1年内行使权利,否则可能会丧失通过行政程序认定工伤的机会。
工伤赔偿的仲裁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工伤赔偿纠纷中,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问题产生争议时,需要在这个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款项,劳动者此时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仲裁时效开始起算。
综上所述,不同类型的工伤时效计算起点有所不同,准确把握时效的起算点对于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