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认定工伤后,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准备相关材料,按通知参加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处理后续事宜。
当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公司进行工伤鉴定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要了解申请鉴定的时间要求。根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公司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一般来说,应在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且职工伤情稳定后尽快办理,避免耽误后续的赔偿等事宜。
准备申请材料。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该表可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官网下载或到其办公地点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这是证明职工所受伤害为工伤的重要依据;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这些能反映职工受伤后的治疗情况和身体状况;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申请。公司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不完整,会要求公司补充。
等待鉴定安排。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工作安排,确定鉴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公司和职工参加。公司要确保职工按时参加鉴定,并配合相关工作。
根据鉴定结论处理后续事宜。如果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公司应按照规定为职工落实相应的工伤待遇。若公司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在整个工伤鉴定过程中,公司要积极履行义务,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