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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上下班途中工伤怎么办

2025-10-06 09: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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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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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应及时救治,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后,第一时间要确保伤者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应积极联系医疗机构,保障伤者能够尽快接受治疗,避免因延误治疗导致伤情加重。

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其中,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还需要证明是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并且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情况。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的工伤待遇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相关的工伤待遇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对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和用人单位的赔偿,如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职工上下班途中工伤怎么办(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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