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内容需包含双方基本信息、原劳动合同情况、变更内容、变更时间、双方签字或盖章等。具体应根据实际变更事项详细准确表述。
在撰写劳动合同变更内容时,首先要明确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这其中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清晰准确的基本信息是确保合同主体明确,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接下来要说明原劳动合同的相关情况。要提及原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合同编号(如果有的话)以及原合同的主要期限等关键内容。这样做是为了让双方清楚变更的基础是哪一份具体的劳动合同,也便于在需要查阅原合同条款时能够快速定位。
核心部分是变更内容的描述。这需要详细、具体且准确。如果是工作岗位的变更,要明确新的工作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工作地点等信息。例如,从销售岗位变更为市场策划岗位,就应阐述市场策划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新的工作地点。若涉及工资待遇的变更,要写明变更后的工资数额、工资构成(如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各部分的金额)以及工资发放方式和时间等。对于工作时间的变更,要说明新的工作时间安排,如从原来的朝九晚五变为上一休一,且每天工作时长为12小时等情况。
变更时间也是重要的一项内容。要明确变更的生效日期,即从哪一天开始新的变更内容正式生效。这对于双方履行新的合同条款具有重要的时间界定作用。
劳动合同变更内容需要双方签字或盖章。用人单位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劳动者要本人签字。签字或盖章表示双方对变更内容的认可和同意,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建议双方各留存一份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以便日后查阅和遵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