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标的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等。
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不同类型的合同,其标的有所不同,以下进行具体介绍。
物。这是较为常见的合同标的类型。物又可以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特征或被权利人指定,不能以它物替代的转让物,比如一幅特定画家所绘的画作,这是独一无二的物品;种类物则是指以品种、质量、规格或度量衡确定,不需具体指定的转让物,像市场上售卖的同一型号的手机等。在买卖合同中,商品就是合同的标的,例如购买一台电脑,电脑这一实物就是该买卖合同的标的。
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当事人积极实施特定的行为,比如在运输合同中,运输公司将货物从甲地运到乙地的运输行为就是合同的标的;而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妥善保管物品的行为也是合同标的。不作为是指当事人不实施特定的行为,比如在竞业限制合同中,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不从事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这种不作为就是合同的标的。
智力成果。是指人们通过智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或精神产品。知识产权领域的合同多以此为标的,例如专利许可合同,合同的标的就是专利技术这种智力成果;著作权转让合同,其标的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著作权相关的智力成果。商业秘密、商标等也属于智力成果的范畴,涉及这些的合同,其标的就是相应的智力成果。
除了以上常见的类型外,财产权利如股权、债权等也可以成为合同的标的,例如股权转让合同中,股权就是合同的标的。合同标的的确定对于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