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计算时,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期间的应得工资计算,不包括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的情况,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共计11个月。例如,劳动者于2023年1月1日入职,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这11个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在计算双倍工资的基数时,一般以劳动者正常出勤期间的应得工资来确定。这里的应得工资通常是指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相对固定的收入部分,不包括加班费、特殊情况下支付的津贴等。因为双倍工资的立法目的是对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措施,主要补偿劳动者因未签订合同可能遭受的权益损失,而加班工资等是基于劳动者额外工作产生的报酬,并非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范畴。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是有时效限制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劳动者要及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超过时效而得不到法律支持。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支付了正常工资,那么在主张双倍工资时,实际主张的是另外一倍的工资差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