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本身一般不存在赔付误工费的情况,但如果因调岗导致劳动者误工并产生损失,误工费的计算通常根据劳动者实际减少的收入来确定。若劳动者有固定收入,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调岗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的行为。正常的调岗并不必然导致误工费的赔付。如果调岗行为存在不合理之处,比如未经劳动者同意强行调岗,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工作并产生了误工损失,那么就可能涉及误工费的赔偿问题。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劳动者,误工费的计算相对简单。这里的固定收入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通过工作所获得的相对稳定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计算时,只需用其正常工作时期的收入减去调岗误工期间实际获得的收入,得出的差值即为误工费。例如,劳动者每月固定工资为8000元,因不合理调岗误工半个月,期间没有收入,那么这半个月的误工费就是4000元。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劳动者,计算方式会有所不同。如果能够提供最近三年的收入情况,就按照这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误工费。这需要劳动者提供相关的收入证明,如银行流水、纳税记录等。假设劳动者最近三年的总收入为36万元,那么平均每年收入为12万元,每月收入就是1万元。若误工一个月,误工费即为1万元。
但如果劳动者无法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法院会根据劳动者所从事的行业,查找相关统计数据来确定平均工资标准。比如劳动者从事餐饮服务行业,当地上一年度餐饮服务行业职工平均工资为每月5000元,误工两个月,误工费就是1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主张误工费赔偿时,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调岗导致的误工事实以及误工损失的具体金额,以便在劳动争议处理或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