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关系的存续需要双方共同的意愿,但现实中却难免会遇到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却强烈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面对这种情况,一方不离婚一方起诉离婚怎么办?
1、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时,原告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起诉状
结婚证或婚姻登记证明
身份证或户口簿
证据材料(如婚内财产证明、家暴证据等)
2、法院调解或审理
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会进入审理程序。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依法提供证据,并接受法院的询问。
3、法院判决
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对是否准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作出判决。判决书制作完毕后,双方当事人收到后即可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经过调解无效,另一人向法院起诉两次以上,仍坚持离婚,则法院应予准予离婚。
一方不离婚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较为复杂,涉及到法律、伦理、情感等多方面因素。建议当事人在做出决定之前,充分考虑婚姻状况、感情基础、子女利益等因素,并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建议。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不知道如何处理,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欢迎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我们为你提供专业、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