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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记账

2025-12-25 16: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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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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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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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不同情况计入相应成本费用科目,在账务处理上需区分计提和支付两个阶段。

在企业的财务处理中,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属于职工薪酬的一部分,在会计核算时,需要遵循相关会计准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所以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来核算。

在账务处理方面,分为计提和支付两个步骤。计提辞退福利时,要根据员工所属部门等情况,将辞退福利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科目。如果被辞退员工是管理人员,那么应借记“管理费用”;如果是销售人员,则借记“销售费用”等。同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例如,某企业决定辞退部分管理人员,预计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0 万元,此时的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 100000,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100000。

当实际支付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时,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接上例,当企业实际支付这 10 万元经济补偿金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100000,贷:银行存款 100000。

此外,在税务处理上,企业支付的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 3 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也需要关注这些税务规定,确保财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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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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