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N+1指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N)给予经济补偿,并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1)作为代通知金的一种补偿方式。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N”代表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1”则是代通知金。当出现特定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时,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些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例如,劳动者在某单位工作了3年5个月,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如果该单位在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因上述法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支付的经济补偿为“N+1”,即3.5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N),再加上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1),总共是4.5个月的工资,也就是4.5×5000 = 22500元。
辞退N+1是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而设定的一种补偿机制,确保劳动者在面临非自身原因导致的劳动合同解除时,能获得一定的经济缓冲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