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通知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若依据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辞退,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辞退分为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主动离职两种情况。
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当劳动者有以下情形时,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提前通知。依据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立即辞退劳动者。
不过,当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从劳动者角度来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保障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一定的自主择业权利,但也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以保证用人单位有合理的时间进行工作安排和人员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