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板辞退不给工资,可通过与老板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解决。
当遇到被老板辞退却不给工资的情况,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身权益。协商解决。尝试与老板进行沟通,明确指出自己按照规定提供了劳动,被辞退后应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在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以平和的方式说明情况,了解老板不给工资的原因,看是否存在误解或分歧,争取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让老板支付工资。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准备好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等,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投诉材料。劳动监察部门会对投诉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也是一种有效的途径。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需在庭审中陈述事实和理由,提供证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和庭审情况作出裁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工资纠纷。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院的程序和要求,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劳动者在遇到被辞退不给工资的情况时,要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工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