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转正合同辞职,一般需提前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之后按单位要求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
要明确自身所处的状态是处于试用期还是已过试用期但未签转正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还处于试用期,劳动者想要辞职,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相对灵活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例如小李在一家公司试用期内,觉得工作不适合自己,他提前三天向公司表明辞职意向,三天后就可以办理离职。
若已过试用期,即便没有签订转正合同,从法律角度,通常也认定为已转正。此时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书面通知最好采用邮寄等方式保留好送达凭证,以证明已经履行了提前通知的义务。比如小张在公司工作过了试用期,虽没签转正合同,但想离职,他写了辞职信并通过邮政快递寄给公司,还保留了快递单号和签收记录。
在通知用人单位之后,就需要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交接。这包括将手头的工作、相关文件资料等移交给接替的人员,并配合公司完成离职审计等相关程序。工作交接是很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转和劳动者自身的职业声誉。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若存在加班等情况,还可要求支付加班费等。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