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后不离职可获得的补贴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这些补贴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员工因工伤带来的经济负担,保障其权益。
员工工伤后不离职能拿到多种补贴。医疗相关补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能极大减轻员工的医疗负担。比如员工因工伤骨折,其手术费、术后康复的理疗费等都在此列。
1、住院伙食补助费:员工工伤住院期间,可获得一定标准的伙食补助,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这有助于保障员工在住院期间的基本生活。
2、交通食宿费:若员工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其交通、食宿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例如员工本地医疗条件有限,需到外地大医院治疗,途中的交通费以及在外地的住宿费等都可报销。
3、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员工工伤被鉴定为伤残等级,不离职还能获得相应的伤残补贴。以五级至十级伤残为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1、伤残津贴(五、六级伤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员工工伤不离职申请补贴,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1、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补贴申请: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员工或其单位可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各项补贴。申请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经审核通过后,补贴将按规定发放。
员工工伤后不离职能获得多种补贴,包括医疗、伤残等方面。这些补贴的申请有相应的流程和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各种问题,比如补贴申请不通过、补贴标准争议等。如果您在工伤补贴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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