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是较为常见的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当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届满时,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这种情况下,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续订,通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是因为劳动者此时进入了养老保障阶段,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基于其身份的转变而结束。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主体已经不存在或者处于不确定状态,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所以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意味着其已经无法继续正常经营,失去了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劳动合同也随之终止。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这些情况表明用人单位的经营资格或者经营意愿发生了重大变化,无法再继续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因此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为其他可能出现并需要法律规制的情形预留了空间,以保证法律的完整性和适应性。例如,在特定的行政法规中可能会规定某些特殊行业、特殊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