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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阴阳合同处罚谁承担

2025-10-11 13: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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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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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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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阴阳合同处罚由参与签订和实施阴阳合同的主体承担,通常包括买卖双方、中介方,具体承担情况需依据实际情况和各方在阴阳合同中的行为和责任来确定。

在二手房交易中阴阳合同的处罚承担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买卖双方:阴阳合同通常是买卖双方为了达到某种不正当目的而签订的,比如逃避税费等。如果被查实存在阴阳合同的情况,买卖双方都可能面临处罚。从法律角度看,双方是阴阳合同的直接参与者和实施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采取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买卖双方可能会因为少缴税款而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

中介方:如果中介机构在二手房交易中促成阴阳合同的签订,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中介作为专业的房地产服务机构,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为买卖双方提供合法、真实的交易服务。若中介为了促成交易、获取更多佣金而诱导或协助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否则,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二手阴阳合同处罚的承担主体需综合考量各方在阴阳合同中的具体行为和责任,各主体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手阴阳合同处罚谁承担(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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