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商品后返还定金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若因商家违约导致消费者不买商品,消费者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若因消费者自身原因不买商品,一般定金不予返还;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订立,定金应当返还。
定金在法律上具有担保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当商家存在违约行为时,比如商家提供的商品与约定严重不符、无法按时交付商品等。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购买商品是合理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双倍返还定金。这是对商家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性规定,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例如,消费者与商家约定购买一款特定型号的手机,并支付了定金,但商家交付的手机型号与约定不符,消费者拒绝购买,此时消费者就可以要求商家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消费者自身原因不想购买商品,比如消费者突然改变主意、资金出现问题等,按照定金罚则,定金通常是不予返还的。因为定金的作用之一就是约束双方履行合同,消费者随意毁约,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比如消费者支付定金预订了一件家具,之后又不想要了,商家有权不返还定金。
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订立。例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变化等,使得商品无法正常交易。这种情况下,定金应当返还给消费者。因为双方都没有过错,不能让消费者承担损失。比如,消费者预订了一批进口商品并支付了定金,之后因国家出台新的政策禁止该类商品进口,导致交易无法进行,商家应将定金返还给消费者。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定金返还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通过向消协投诉、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