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孕期旷工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以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期限为准。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于孕期女职工,法律给予了一定的特殊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孕期女职工就可以随意旷工而不承担任何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并不受此限制。其中,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关于孕期旷工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键在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旷工达到一定期限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例如,有的单位规定连续旷工3天或者累计旷工5天属于严重违纪,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只要该规章制度是依法制定的,即经过了民主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据该规章制度对旷工的孕期女职工进行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没有明确规定旷工的期限以及相应的后果,那么用人单位随意以旷工为由解除与孕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此时,女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孕期女职工虽然享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也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在处理孕期女职工旷工问题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进行,确保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